各二级院部: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方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1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
学校将择时组织开展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未予彻底整改的二级学院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二、自查自纠范围
本次自查自纠的工作范围包括各种各类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危险废物中转站等,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危险废物及生物安全等相关场所。
三、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进行认真布置,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统筹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对本部门各类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各高等学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由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务必于7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1、附件2)。
联系人:朱军 联系电话:13952335405
邮箱:alexzhu@.jscj.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16日